發布時間:2024/4/15
  • 凡本校四技三年級下學期學生或二技一年級下學期學生,且歷年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達全班前50%者皆可申請。
  • 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每學期至多選修一科。若該科目有先修課程,則成績須達70分以上,方可修課。
  •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3. 自傳
    4. 修讀學、碩士計畫書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獲獎記錄、通過語言能力檢測證明等。)
  • 甄選項目及評分標準
    1. 資料審查     50%
    2. 面試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