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系所主管遴選辦法」,徵求長期照護系主任候選人。
二、候選人資格如下:
- 應具備教育部審查合格之副教授(含)以上資格。
- 其專長與本系教學及研究方向領域相符者尤佳。
- 認同本系教育目標及發展方向者。
- 具長期照護等相關經驗者。
- 具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
三、本屆任期:民國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共三年。
四、候選人應提供資料:
- 當事人同意任職意願書。
- 系(所)現況、未來發展方向、願景計畫書一份。
五、相關法規請至人事室網查詢或至e-campus查調ISO程序書。
六、收件截止日期:113年2月20日(二)下午5時前,檢附上述資料並於簽名後送至長期照護系辦公室(學思樓10樓F1007)。
七、候選人資格審查日期:113年2月27日(星期二)
八、聯絡電話:(02)28227101#1281、1282
九、相關資料同步刊登於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網公告,歡迎參閱及下載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