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7/3

「提要口試」、「學位考試」相關作業提醒

為能有效協助碩班進行論文相關考試,故更新相關文件及重點提醒,其他注意事項請參照應備資料清單及申請書,如有疑慮請洽系辦助理。

即日起,所有表單請依最新公告下載使用。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務必使用教務處教學組公告之表格未依規定辦理立即退件

 

一、申請考試前請先跟系(所)辦公室助理確認以下資訊

    1.申請書最晚提交日期(申請資料於考試前至少21工作日送達系(所)辦公室

    2.欲申請教室借用狀況,是否可於考試日期借用

二、口試委員須注意以下資料

    1.每位口委皆須清楚填寫「服務機構」、「職稱」、「聯絡地址(郵遞區號)及電話」

    2.學位考試委員「外校老師」請務必確認「證書字號」

    3.學位考試委員請務必確認「委員資格目次」

    4.「領款收據」務必填寫「身分證字號」

三、臨時停車調查表如無需申請臨時停車,仍需填寫繳回

四、務必確認每份文件應簽名處是否皆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