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置物櫃異動通知
續借/新申請
一、依據本系(所)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新借/續借申請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中午12點止,在此提醒各位同學務必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若現已登記使用之同學本學期未提出續借申請,本系(所)將保留使用權至本學期結束止(110年7月31日),並請於本學期結束前完成置物櫃歸還事宜,若未於學期結束最後一天完成歸還事宜將追繳新學期租金,本案攸關各位同學權益,煩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
三、本系(所)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依據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將收取租金伍拾元整,使用期為一學期。
四、本系(所)將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下午6點後公告同學申請結果。
五、線上登記完畢請印出紙本且繳交租金至系(所)辦公室始完成租借程序,未完成租借程序與逾期者恕不受理。
六、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所)林彥妤助理員(02-2822-7101轉6135)。
七、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八、線上新借/續借網址: http://ltcone.ntunhs.edu.tw/files/87-1027-1213.php?Lang=zh-tw
歸還
一、畢業生請於畢業典禮前將置物櫃內的所有物品淨空及完成辦理歸還作業,如未如期完成歸還手續將會影響離系及離校手續且將追繳新學期租金,若有影響同學權利,將由同學自行負責。
二、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所)林彥妤助理員(02-2822-7101轉6135)。
三、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置物櫃登記情況一覽表
一、E區置物櫃地點:本系1樓大門內
二、本系4樓R401自學中心將改為新進教師研究室,故G、H區置物櫃暫不外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