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續借/新申請第二次通知
一、依據本系(所)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新借/續借第二次申請自即日起至108年02月22日
(星期五)中午12點止,在此提醒各位同學務必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若現已
登記使用之同學本學期未提出續借申請,本系(所)將保留使用權至本學期結束
止,並請於本學期結束前完成置物櫃歸還事宜,若未於學期結束最後一天完成
歸還事宜將追繳新學期租金,本案攸關各位同學權益,煩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
。
三、本系(所)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依據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將收取租金伍拾
元整,使用期為一學期。
四、煩請於置物櫃線上登記者,依個人意願填寫3個櫃號,本系(所)將依系統登記
之先後順序,由優先登記櫃號者有優先使用權;如遇櫃號填寫不足3個或與他
人重複櫃號(3個都重複且他人有優先登記使用權)等情形,將由系辦統一配置
。
五、本系(所)將於108年02月22日(星期五)下午6點後公告同學申請結果,並於
108年02月25日(星期一)起上班時段,受理新借同學置物櫃鑰匙領取作業。
六、線上登記完畢請印出紙本且繳交租金至系(所)辦公室始完成租借程序,未完
成租借程序與逾期者恕不受理。
七、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所)林彥妤助理員(02-2822-7101轉6135)。
八、寒假期間相關作業程序之時間,請依本校公告寒假期間辦公時間為準。
九、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十、線上新借/續借網址如下:
http://ltcone.ntunhs.edu.tw/files/87-1027-121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