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本系(所)碩士班選課注意事項通知
一、依據本系(所)104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決議,碩士班同學因個人因素可於
註冊繳費後無需修讀任何課程亦可,惟若不修讀該學期所有課程應於學校規定加
退選期間內(107年2月5日至107年3月9日17:00止)填妥附件「放棄選課切結書
」並送達本系(所)辦公室方可本學期不修讀任何一門課程,如未於期間內完成
相關手續本系(所)將不同意該學期不修讀任何一門課程。
二、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所)葉致緯助理員(02-2822-7101轉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