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續借/新申請結果通知
一、依據本系(所)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新借/續借申請已於106年12月28日(星期
四)中午12點截止。
三、106學年度第2學期已登記使用置物櫃之同學於本學期若未提出新借/續
借申請,本系(所)將保留使用權至本學期結束止(107年1月31日),並
請於本學期結束前(107年1月31日)完成置物櫃歸還事宜,若未於學期
結束最後一天(107年1月31日)完成歸還事宜將追繳新學期租金,且若
需繼續使用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歸還時間依本校公告寒假期間辦公
時間為準)。
四、本系(所)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依據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將收取
租金伍拾元整,使用期為一學期。
五、本系(所)自107年2月1日(星期四)起上班時段受理新借同學置物櫃鑰
匙領取作業。
六、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所)林彥妤助理員(02-2822-7101轉
6135)。
七、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